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 2022-03-10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11:0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27日以专人、电话和邮件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到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企业的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的规定;本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缺陷,符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际运作情况,同意此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运营资金周转,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且审议程序符合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以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认为该所能胜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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