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日期: 2021-06-09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设监事 3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名,职工代表监事 1名。

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六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会议选举张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张琪先生将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代表监事的任期保持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26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琪,男,1972年生,浙江余杭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中国国籍。曾任杭州万胜钢缆集团公司设备技术员,杭州万胜液化气有限公司站长、经理,杭州宝鼎铸锻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现任公司总经办主任,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琪先生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0.0282%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被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进入措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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