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部分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日期: 2017-11-08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部分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龙英才、赵毅、喻融、陈伟、栾丽、韩国茹等六位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上海复榆”)原始股东的业绩承诺补偿款105,010,7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2015年6月,公司与龙英才、赵毅、喻融、陈伟、栾丽、韩国茹签署了关于《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净利润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补偿协议》 :

第一条“补偿测算对象”约定:

1.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以下简称“考核期”)净利润预测数为:2015年不低于2,000万元,2016年不低于3,000万元,2017年不低于4,500万元。

1.2本协议第1.1条项下净利润的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低者为准。

1.3目标公司于本协议项下考核期每年度产生的净利润(实际净利润),由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确认。

第二条“补偿期限”约定:

2.1本协议项下的补偿期限以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期会计年度为准。

二.业绩完成情况

1、2015年上海复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5.13万元,与预测净利润2,000万元的差额为-2,125.13万元;

2、2016年上海复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5.94万元,与预测净利润3,000万元的差额为-3,625.94万元;

〈以上两项数据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上海复榆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预估,未经审计),与预测净利润3,750万元(2017年全年4,500万,均摊2017年1-10月3,750万)的差额为-4,750万元。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3.1为了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补偿协议》,龙英才、赵毅、喻融、陈伟、栾丽、韩国茹等六位上海复榆原始股东自愿先行向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赔付部分业绩承诺补偿款10,501.07万元,用于支持上海复榆子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建设。

补偿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继续有效,仍然依照《补偿协议》第三条“补偿条件、数额及方式”的约定:

3.2如按照第1.3条进行专项审计后,当期存在目标公司当期实际净利润数低于该公司的净利润预测数情形的,则龙英才、赵毅、喻融、陈伟、栾丽、韩国茹等六位上海复榆原始股东应就目标公司实际净利润与预测净利润的差额对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并在2017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个月内统一结算。

四.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后续履约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承诺补偿款将计入当期损益,预计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预告存在修正的可能。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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