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日期: 2014-12-23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背景情况

2014年12月19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通报了证监会近期针对市场操纵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工作情况。证监会依托大数据系统,强化了针对市场操纵线索筛查和调查工作。目前,已对涉嫌操纵包括“宝鼎重工”在内的18支股票的涉案机构和个人立案调查。

二、报道情况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关注到,近日国内相关媒体以“18只股票涉嫌市场操纵案”等类似内容为标题进行了报道或转载。

三、澄清说明

公司知悉中国证监会通报及相关报道后,立即要求公司相关人员对买卖公司股票等情况进行自查。现根据自查情况,澄清说明如下:

1、本次调查是证监会对涉案机构或个人的查处,公司自上市至今,包括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朱宝松、朱丽霞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无操纵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行为,未与任何机构签订市值管理协议,没有发布选择性信息配合操纵股价。

2、公司已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进行自查,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宝松、朱丽霞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参与或配合第三方操纵公司股票交易或因涉嫌操纵公司股票交易而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3、公司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或其他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加强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工作,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努力营造公平、规范的投资环境。同时公司会密切关注中国证监会后续发布的关于上述事项的处理结果,公司解决支持中国证监会打击非法操纵股票市场的行为。

4、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做好传统业务的同时,将努力开拓新市场,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步伐,通过不懈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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